政府绿色采购助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

2025.03.19 来源:中国包装网 阅读量:23

导读: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2022年6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低碳日”。近两年来,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已成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政府绿色采购被寄予了厚望:通过强大的购买示范效应,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低碳消费和强化低碳生产理念。
  这一点在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的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配套政策文件中得以充分体现。
  闻声而动
  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
  一年多来,各省以《意见》为基础,陆续出台了本省的配套政策文件。《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多个省份的文件与《意见》保持完全一致,提出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采购范围,逐步扩展至国有企业。这些省份包括广东、吉林、内蒙古、江苏、广西等地。
  而天津、黑龙江、河北、河南、安徽、湖北、福建、青海、宁夏、重庆等地的文件,则明确提出,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江西省更是在此基础上提出要优先采购经统一认证的绿色产品、再生产品和绿色能源制造产品。山西省提出要鼓励引导省属国有企业采购市场效益和生态价值兼备的原材料、产品或服务,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
  有的省份则提出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管力度。如,青海提出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甘肃则提出要推动国有企业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违规采购行为处罚力度。
  落地有声
  通过梳理,记者发现陕西省的做法尤其值得关注。
  陕西省在文件中提出要加强绿色采购制度建设,推动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嵌入支持绿色发展政策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进一步扩大节能、环境标志等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鼓励采购更高标准的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产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的绿色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产品和服务。
  早在2021年9月,陕西省便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紧接着,2021年11月,为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严格落实节能和环保产品采购政策、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使用、优先采购绿色印刷服务、落实绿色包装和绿色运输要求等角度进行逐一部署。
  据记者了解,省级财政部门专门出台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文件的情况并不多见。
  而另一个这样做的省份便是海南。该省在2019年9月出台了《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成为全国第一个创新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省份。
  先行先试,这一点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中也有所体现。该文件对于政府绿色采购的规定,只有一句话——“持续实行双强制绿色采购‘全省一张网’”。双强制绿色采购是指,对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都采取强制采购。通常做法是仅对节能产品进行强制采购,对环境标志产品采取优先采购。海南力度之大,可想而知。
  内涵待丰富
  在省级文件中,“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多次出现。显然,这已成政府绿色采购的主要内涵。
  从国家层面来看,也是如此。2004年,第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2006年,第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发布;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印发,明确部分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并同时明确了定期发布相关产品清单。之后,24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2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陆续发布。2019年,财政部等四部门发文明确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环保产品,只要通过国家相关认证,即可享受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政策支持。
  多年来,政府采购通过加大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有效推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对社会绿色消费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达85.7%,全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达85.5%。
  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践远不止于此。比如,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财政部会同住建部推进绍兴等6个城市试点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运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造方式。截至目前,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达到了1025亿元。
  再如,构建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体系。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制定快递包装需求标准,从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三个方面规定了包装材料中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引导供应商使用循环有机可再生的包装产品。财政部研究制订绿色数据中心、打印复印耗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又如,支持重点产品绿色采购。财政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要求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指导海南省试行强制采购国产清洁能源汽车。在中央预算单位的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定点采购方案中,明确要求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减少空气污染。
  在业内看来,尽管政府绿色采购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很大的实施空间。用好政府绿色采购,将成为各地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经济体系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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